市民社会并非存在于一切社会之中,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现代社会形式。西方的市民社会概念有一个由传统向现代演变的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近代所形成的“天赋人权”、国家起源于“社会契约”以及社会独立于国家而存在等重要观念,是市民社会理论的前提性观念,是现代市民社会概念得以建立的基础。黑格尔第一次区分了市民社会与国家,明确地提出了现代涵义的市民社会概念,但是,他过分地抬高国家而贬低市民社会,从而建立了一个“国家高于市民社会”的理论框架。马克思纠正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,并深化和发展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基本规定。在现代市民社会概念的形成过程中,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观点具有决定性的意义,这主要在于他们把握住了作为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。《南开学报》二○○○年第三期